1.本工程的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捌万柒仟玖佰叁拾叁元柒角零分(¥487933.70)。
2. 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的取费基数计算,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项目 |
华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空调工程 |
文明施工费 |
666.66元 |
安全施工费 |
278.79元 |
临时设施费 |
1018.18元 |
3.招标文件P4页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9项投标保证金中:帐户名称:“厦门兴海湾监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更改为“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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