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27257694.92元。经漳州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研究决定,业主最高控制总价为人民币13739247.52元,投标人在投标时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 清单第一分部“一期山体挖方、爆破工程”第1项中的“石方开挖”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9.12元/m3;
(2) 清单第二分部“二期山体挖方、爆破工程”中第1项“石方开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9.12元/m3,第2项“挖土方”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8.86元/m3。
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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