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东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新浦东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2、招 标 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招标人地址:漳州市龙文区
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市龙文区
6、工程建设规模:道路长约1775米,道路宽30米,主要进行路面白改黑和配套管线建设,为城市次干道;总投约5400万元;建安费约4800万元。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8日09时30分
10、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四层南侧)
11、中标候选人: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省建研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得分:92.91分
投标报价:本项目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项目设计费率为2.07%,本项目设计费暂按99.47万元计取,最终设计费按(财政审核后的建安预算审核价-暂列金-暂估价)×中标设计费率2.07%计取),勘察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包含在设计费。
项目负责人:杨学文 证书编号:闽G609-02134
设计周期: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设计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设计成果。
12、评标委员会:罗茜(组长)、黄明杰、李海如、王玲、张德诚、王佰虎、郭信息、黄旭东、魏剑波。
13、废标情况:无
公示期: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07月21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监督单位: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2128106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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