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墩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主干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东墩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主干管工程
2.招标人:漳州市供排水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6-2525332
招标人地址:漳州市芝山路
3.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小李 联系电话:0596-2968036
4.开标时间:2021年7月23日8:30时
5.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7%~11%(含7%,不含11%)】
6.本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为:¥214164803元(含暂列金额¥6453553.0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498000元、甲供材料费¥0元)
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为:福建省恒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91770044.06元(含暂列金额¥6453553.0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498000元、甲供材料费¥0元)
项目负责人:郭耀辉 注册编号:闽135121207160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目技术负责人:雷祖新
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8.总工期:总工期为310个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丰崇(组长)、郑丽凤、郭高忠、江志强、陈文胜、林雄江、陈佳文
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及招标人代表。
11.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1)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你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提供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按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3.1.1、3.1.5的规定,否决你公司投标。(2)福建永东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编制说明中存在:1.总承包服务费率,2.甲供材料一览表中有填报甲供材料及价格,3.甲供材料费94734516.11元(含税)等。以上内容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说明、2021年7月7日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的内容不符,按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4.1.1、4.1.4、4.1.10、4.1.11的规定,否决你公司投标。(3)百思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编制说明中存在:1.总承包服务费率,2.甲供材料一览表中有填报甲供材料及价格等。以上内容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说明、2021年7月7日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的内容不符,按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4.1.1、4.1.4、4.1.10、4.1.11的规定,否决你公司投标。(4)中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编制说明中存在:1.总承包服务费率,2.甲供材料一览表中有填报甲供材料及价格等。以上内容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说明、2021年7月7日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的内容不符,按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4.1.1、4.1.4、4.1.10、4.1.11的规定,否决你公司投标。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2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监督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2931236
招标人:漳州市供排水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