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芝山公园改造工程(首期)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 漳州市芝山公园改造工程(首期)
2、招 标 人: 漳州市园林管理处
3、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工程建设地点: 南临漳州市政府大院和湖内居民区,北接腾飞西路和大、中专校区、东邻空军漳州指挥所和干休所,西靠芝山路。
5、工程交易地点: 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工程规模: 首期工程投资约4000万元。
7、招标范围: 漳州市芝山公园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预算书)、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澄清或修改为准。
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10、开标时间: 2011年11月11日10:00时
11、中 标 人: 浙江万园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12、中 标 价: ¥35677386.63元
13、中标工期: 180日历天;
14、中标质量: 合格
15、建造师姓名: 周德富 等级: 一级 证号: 浙133050919686
16、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红珊瑚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17、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可盛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8、评标委员会: 杨章生 戴智强 林晓红 黄肖茹 简小娥
19、废标情况:⑴宁波市花木有限公司与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同时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又与四川宇洋生态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组成另一个联合体共同投标,违反招标文件第14页4.2.5条款规定,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⑵江西南昌山湖园林建筑有限公司与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同时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又与绍兴长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组成另一个联合体共同投标,违反招标文件第14页4.2.5条款规定,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⑶杭州萧山江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 “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未体现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22页第3.1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⑷浙江绿洲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未体现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22页第3.1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⑸苏州绿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常州天一仿古园林装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未体现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22页第3.1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⑹浙江天堂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未体现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22页第3.1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⑺浙江省东阳市城乡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中磊建设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未体现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22页第3.1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⑻深圳市华美绿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未体现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22页第3.1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⑼东阳市建工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海宁市金隆古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未体现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22页第3.1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⑽浙江新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 “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未体现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22页第3.1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⑾广州春涛园林建筑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双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 “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未体现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22页第3.1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⑿厦门市颖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双林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未体现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22页第3.1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⒀厦门长元园林有限公司与洪宇建设集团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 “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未体现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22页第3.1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⒁浙江中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四川东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未体现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22页第3.1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⒂青岛花林实业有限公司与扬州意匠轩园林古建筑营造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因投标文件中扬州意匠轩园林古建筑营造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模糊、无法辨认,不符合招标文件22页第3.1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⒃南昌市红谷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提供以岗位证书或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为准的资料证明其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0页第5.1.7条款说明的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⒄江苏江南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4页“6.1.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报价与预算造价的相应综合单价相比,低于15%的;”的要求,按废标处理。
公示日期为2011年11月14日至2011年11月23日。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漳州市建设局(0596-2922241),漳州市发改委(0596-2053127)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96-2061006
招标人:漳州市园林管理处
招标代理: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