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南太武学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19/11/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龙海市南太武学校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龙海市南太武学校工程

2.招标人:龙海市教育局(业主单位)、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龙海市港尾镇卓岐村

招标人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6-6563077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小李         联系电话:0596-2968036

4.开标时间:201911251030

5.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6.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预算审核价)为268157328元(含暂列金额¥300万元整)

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乐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6016895元(含暂列金额¥300万元整)

项目负责人:杨建桐  注册编号:闽111111118677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8.总工期:750日历天(不含桩基检测时间)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江志强、吴白雪、陈海坤、郑丽凤、吴舒昕

11.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91126日至2019126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即20191126日至20191129)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龙海市教育局(业主单位)、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