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崎线(Y191)海澄镇崎沟段道路改造工程(复评)
流标公示
1、项目名称:漳崎线(Y191)海澄镇崎沟段道路改造工程
2、招 标 人: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
3、联系人:林先生(18759778789)
4、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596-2159281)
5、监督部门:龙海市发改和改革局、龙海市交通局
6、开标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8:30时
7、复评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11:30时
8、情况概述:由于2016年8月5日评标时,评标专家提出了“漳崎线(Y191)海澄镇崎沟段道路改造工程流标情况说明”。招标人根据此说明,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8月7日拟定政府文件“澄政【2016】75号文”提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示后,同意召集原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复评。但其中一位原评标委员会专家因单位工作出差原因不能到场,提请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批准,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重新抽取一位新的评标专家与原评标委员其它四位评标专家组成新的评标委员会对本工程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如下:
因在2016年8月5日上午8:30时的评标过程,已有7家入围的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中被评标委员会作出资格审查不通过视为废标,不进入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所以复评专家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3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经评审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0家。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标,不进入确定中标候选人的程序。因此通过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依据“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0.3条款规定,否决本次投标,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10、废标投标人名称及原因: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南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旺合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函附录,根据评标办法2.1.1(1)b条款,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查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家全、陈金星、曾庆清、黄肖茹、阙毅慧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0日。
招标人: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