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龙山人民法庭工程施工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福建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中的脚手架、铝合金卷帘门的报价不符合规定要求,按废标处理。
福建大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中的模板的报价不符合规定要求,按废标处理。
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中的铝合金卷帘门的报价不符合规定要求,按废标处理。
经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只有福建继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合要求,因此有效投标不足3家,建议业主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罗东金、黄伯恒、徐丽凡、林小明、刘祥存(业主评委)
公示期限:2007年1月30日起至2007年2月8日止
招标人:南靖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漳州市诚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7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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