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工程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文件共6份,经资格后审,投标文件符合要求5份,不符合要求1份。经过符合性、响应性评审,投标文件符合要求2份,不符合要求3份。经过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符合要求2份,不符合要求0份。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1、福建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工期未响应招标人的工期要求(违反招标文件第18.12条)2、泉州市祥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违反招标文件第18.12条)3、福建开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凯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均修改工程量清单数量(违反招标文件第18.12条)。该有效标不足三个,根据业主要求,时间较紧迫,加上从中标价上看与标底价比较,应认为具备一定竟争性及合理性,因此确定漳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