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南江滨路第Ⅲ标段施工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漳州市南江滨路第Ⅲ标段施工工程
2、招 标 人:漳州市一建工程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漳州市南江滨路位于漳州市区西溪南岸,东起规划东环城路,途经九龙江大桥、漳州大桥、战备大桥、西洋坪大桥,西至南靖靖城新大桥;
4、联系人:方先生(0596-2187880)
5、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596-2926609)
6、监督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2922241)
7、开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8:30时
8、中标结果:
中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499823856.88元;
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900日历天(自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项目经理:戴洪伟
注册证号:鲁137050804562
9、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慧桢、陆立太、苗忠、陈传光、黄晖、张孔源、郑荣民。
10、废标投标人名称及原因:⑴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施工员、材料员等证书未明确是岗位证,且未提交发证单位同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或网页岗位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6.1.6要求,按未提交岗位证予以废标处理。⑵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岗位证书扫描件不完整,不能明确以上岗位人员的工作单位及有效年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第6.1.6要求,应予以废标处理。⑶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提供的网页截图无法体现省外企业入闽备案证明,依据评标办法和标准第6.1.9条款规定,作废标处理。⑷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1.1要求,应予以废标处理。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1.1要求,应予以废标处理。⑹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1.1要求,应予以废标处理。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1.1要求,应予以废标处理。⑻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1.1要求,应予以废标处理。⑼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1.1要求,应予以废标处理。⑽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开标记录中投标总价与商务文件中投标总价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第8.1.4要求,应予废标处理。⑾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1.1要求,应予以废标处理。⑿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1.1要求,应予以废标处理。⒀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1.1要求,应予以废标处理。⒁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1.1要求,应予以废标处理。⒂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务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1.1要求,应予以废标处理。⒃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提供的商务文件报价中环境保护费低于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预算财政审核造价中相应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0.1.1要求,作废标处理。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8日。
招标人:漳州市一建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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