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蓝田开发区纵四路(N23往北98.35米~N14胀缝以南)市政道路工程开标情况


【信息时间: 2007/7/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蓝田开发区纵四路(N23往北98.35~N14胀缝以南)市政道路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在递送投标书截止时间的2007年7月25日上午9:30时,收到的标书不足3家。因此业主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招标方式已经核准的项目,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经原核准机关审查批准,可以调整招标方式。业主决定向漳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申请改变招标方式,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福建安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