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中标侯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20/10/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芗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中标侯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芗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2、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0596-2035290)

3、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沈(0596-2165516)

4、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芗城区主城区(农村部分)、天宝镇、石亭镇、浦南镇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建设规模:(1)新建或延伸供水干管3条,共计31.12km,管材采用球墨铸铁,其中:DN600,管长4.80km;DN400,管长6.24km;DN300,管长20.08km。(2)新建或改造村庄间配水管网112.7km,管材采用球墨铸铁,其中: DN500,管长0.66km;DN400,管长4.44km;DN300, 管长4.48km;DN200,管长21.54km,DN150,管长74.38km;DN100,管长7.24km。(3)村庄内部管网总长596.35km,采用PE管或PE内衬不锈钢管,其中De110管长65.6km,De40- De63管长530.75km。(4)老旧管网改造40km,管材采用PE管或PE内衬不锈钢管,De40- De110。(5)独立村庄提升改造现有供水设施6处,规模合计205t/d。(6)新增加压泵站10座。(7)配套智慧水务1套。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芗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规划的实施,规划保留主城区现有水厂包括:漳州第一水厂(3 万t/d)、漳州第二水厂(25万t/d)、漳州第三水厂(在建,一期10万t/d)、金峰自来水厂(扩建中,10万t/d)等4个大型水厂;利用主城区现有4座大型水厂及现有管网,对辖区内各村镇(除独立供水区)进行辐射供水。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开标时间:2020年 10月 13 日8:30时

10、中标候选人:牵头人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浙江华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60788809.50元

EPC+O项目总负责人: 孙少群                      

EPC总负责人:徐林       注册编号:DJ2018040012092

设计负责人:杨洋         注册编号:0804-01-0-10193                 

施工负责人: 徐林        注册编号:浙133181904330

运营负责人:郑金和

勘察测绘周期:合同签订后,分期进行,自业主发起勘察测绘范围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绘送审稿(不含审核时间)。完成详细勘察测绘并向招标人提交满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测绘报告,且配合招标人通过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分期进行,自勘察测绘合格完成业主发出设计范围后 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4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且配合招标人通过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查(如有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施工周期:36个月,自监理开出第一次开工令之日起算。

委托运营维护期:20年,自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工程质量要求:

①勘察测绘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测绘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测绘成果文件应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②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初设及概算审查应达到行业主管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③施工的质量标准: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④运营与维护的质量标准:在整个运营与维护期内,项目运营公司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运营与维修责任和风险,负责统筹解决供水来源及相关费用,确保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以安全、连续和稳定的方式提供符合适用供水的服务。

11、评标委员会名单: 郭文勇(组长)陈伟达林秀琳陈文达何仲、江裕全、高志毅

12、公示时间:2020年1014~ 2020年 1023 

1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牵头人:福建世锦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福建省京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商务审查不通过

14、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即2020年1014日至2020年10 23日)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6-2033783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