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代理人没有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福建省凯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格式不符合规定。上述两家均违反招标文件21.2.2条规定。
(2)福建鑫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恒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修改020506001001的工程数量;福建南荣建筑有限公司、漳州一建工程有限公司修改020104002001的项目内容,上述四家均违反招标文件14.4(1)条规定。
经过评标委员会决定,由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予以推荐中标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游水通、陈海坤、曾忠伟、杨章生、郑可朱(业主)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