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漳州市卫生局拆迁租用办公场所修缮工程施工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和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信息时间: 2014/2/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取消漳州市卫生局拆迁租用办公场所修缮工程施工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和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漳州市卫生局拆迁租用办公场所修缮工程于201421310时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进行开标,确定第一中标侯选人:福建省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侯选人:福建锦文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中标侯选人:福建七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审核提供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到位清单确定福建省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超时(其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42121913分,违反《漳州市卫生局拆迁租用办公场所修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201421217时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因此取消该公司为漳州市卫生局拆迁租用办公场所修缮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顺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锦文建设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李志勇,证书编号:闽235111244255 ;福建七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示时间:2014220~ 222
监督部门: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建设局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书面提出。                      
漳州市卫生局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