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文区水利局“关于重新确定龙文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土建部分)工程项目重新确定中标人的函”内容,现将受理结果公布如下:
经对龙文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土建部分)工程项目原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五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进行核实,确定其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现取消原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五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八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龙文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土建部分)工程项目的中标人。”
招标人确定:
中标单位:福建省八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价:玖拾壹万陆仟壹佰叁拾玖(¥916139 元)
中标工期:60天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要求的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潘朝阳 注册证号:闽235000804900
公示日期: 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26日
招标人:(龙文区水利局)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6-2105076)
招标代理:(上杭县紫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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