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派出所和港尾交警中队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梅市派出所和港尾交警中队建设项目
招
标 人:龙海市公安局(业主单位)、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港尾镇梅市村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554㎡,总建筑面积为5173.2㎡。其中派出所办公楼、执法办案中心2563㎡,派出所办证中心224㎡,食堂、派出所备勤楼1044㎡,交警办公、备勤楼1051㎡,门卫、监控室兼消防值班室40㎡,水泵房、消防水池239㎡,变配电室13.2㎡。绿地面积5913.5㎡,机动车停车位4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约220辆。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3751600元(含暂列金额¥1108686元,其中渣土收纳费8686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6.00%≤K<10.00%)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4日上午08:30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国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贰拾贰万柒仟柒佰叁拾贰元整(小写¥ 22227732元)
项目负责人:张云生 注册证号:闽2352008201027838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废标情况说明:福建省临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未填写同意或不同意,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2节4.1.1条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公示期:2020.8.17
-2020.8.19
监管部门: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 标 人:龙海市公安局(业主单位)
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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