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人民法院海澄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附属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20/8/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龙海市人民法院海澄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附属配套)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龙海市人民法院海澄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附属配套)工程

2、招标人: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海市新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96-6566108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       联系电话:0596-2860055

4、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海澄镇河福村

6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015万元,其中建安费797万元,总用地面积4333㎡,总建筑面积1953㎡,其中一期主体建设:审判业主用房1921㎡,包括审判用房980㎡,审判人员工作用房400㎡,附属用房160㎡,生活用房381㎡已建设完成;本期项目招标范围为:值班室32㎡,配电房36㎡,配套建设围墙、道路、绿化、室外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696402元(含暂列金¥175442元)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9开标时间:20200820下午15时30分

10、监管部门: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11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福建联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叁拾肆万肆仟叁佰零伍元玖角伍分(含暂列金壹拾柒万伍仟肆佰肆拾贰元)¥3344305.95元(含暂列金¥175442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工期:总工期为134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黎育辉  

执业资格名称: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闽235111139925

项目技术负责人:江园玲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其他资格能力条件均满足要求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方生耀、 陈开亮、方建华、林子潘、郑金钟

1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14、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0821日至20200831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海市新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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