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财政局办公用房项目;龙海市财税收费中心业务用房工程项目;
龙海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等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龙海市财政局办公用房项目;龙海市财税收费中心业务用房工程项目;龙海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等项目勘察设计;
招 标 人:龙海市财政局(联系人:吕文杰,联系方式:0596-6522281);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小黄,联系方式:0596-2936870);
监督单位: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方式:0596-2053127)、
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方式:0596-6560505);
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12年4月10日上午9:00时;
评委专家:杨福生、黄小燕、吴达仁、朱少捷、何惠龙、蔡珠杰、林基金、陈开亮、郭克敏;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泉州泉成勘察有限公司;
中标价:设计费: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万元),勘察费:每米进尺玖拾元(¥:90元);
设计项目负责人:刘高超 ,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3500025-003;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优化:15日历日;初步设计:3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
中标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恒宇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漳州市建筑设计院 ;
第四中标候选人: / ;
第五中标候选人: / ;
废标情况:
(1)华美(福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交的展示图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包封完整,依据招标文件第19.2款规定:“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19.1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嘉博(福建)联合设计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中业绩:杏北工业区邻里中心建筑面积32088.29㎡,估算投资3497.6万元,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以上(含)及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含)的一般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6项资格审查第6.3款(6):“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的规定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上述中标结果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和漳州建设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20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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