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山新城中部组团琥珀路等三条配套道路工程第Ⅰ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1.工程名称: 圆山新城中部组团琥珀路等三条配套道路工程第Ⅰ标段
2.工程招标人: 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莫,联系方式:0596-6289989
3.招标代理单位: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赖,联系方式:0596-2525163
4.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圆山新城龙海市颜厝镇
5.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开标时间: 2016年 12 月 30日 上午 10 :30 时
9.中标候选人:福建省盛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仟伍佰玖拾陆万柒仟伍佰玖拾伍元整柒角(¥55967595.7元)。
项目经理:林枝宾;注册证号: 闽235121254829
建设工期:总工期为 12 个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评委专家:曾庆清、沈秀华、赵逸群、谢笑芝、陈碧珠。
10、监督单位: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96-2053127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2927973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596-6289967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6-662893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及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91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国家指定媒介公开之日即可签订合同”的精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公示时间: 2017年 1月 3日 至 2017年 1 月 5日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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