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水利局关于华安县石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华安县
岭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无效的通知
华安县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华安县石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华安县岭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10年7月20日在漳州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在招标文件中2.5.4.1规定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为“需具备振动沉模(双模板)防渗板墙施工方法的国家专利或拥有专利企业的使用授权”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我局研究决定:该工程本次招标无效;责令招标单位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通知
华安县水利局
二0一0年八月三日
抄送:华安县监察局、华安县发改局、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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