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消防工程


【信息时间: 2008/8/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工程名称:华安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消防工程
招  标  人:华安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人地址: 华安县华丰镇
联  系  人: 郭毅聪   
联系电话:  13606960053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办  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开 标 时  间:2008年8月1日上午9:30时
评 标 结 果:流标
废标单位及其原因: 1.福建省鑫海安消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后审材料原件核对。根据招标文件第18条(1)点规定,按废标处理。2.泉州市佳美安全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后审材料原件核对;并未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根据招标文件第18条(1)点及第18条(9)点规定,按废标处理。3.厦门安盾弱电系统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价,根据招标文件第18条(10)点,按废标处理。
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本工程招标失败。
 
 
评标委员会名单: 评标委员会名单: 杨飞雪、曾晓毅、游淑贞、徐志川、陈海坤。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