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港路(水仙大街-碧湖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19/7/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丽港路(水仙大街—碧湖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 程 名 称: 丽港路(水仙大街—碧湖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电话:0596-2128189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及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开标时间:2019740830

中标候选人:福建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捌佰元整(小写:232800元)

总监理工程师:蔡建达            注册证号:35008822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被列入黑名单承诺书》不符合资格评审标准的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福建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承诺书》不符合资格评审标准的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名单:林伟东(组长)、谢河松、林艺平、胡国华、洪阿明

公示期限:201974-201971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注:根据闽发改规【2018444号文规定,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天。

监督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电话:0596-29312360596-21281060596-2105976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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