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江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江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工程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8:30时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并在该中心评标室进行封闭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在监督人员及各投标人代表的共同监督下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同盛建设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腾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宇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0日。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陆续接到质疑函,经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实,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同盛建设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记载,拟派往本工程任职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庄斌斌的中级职称证书无此编号证书,也未经漳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确实为虚假证件。依据龙建法【2016】1号“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处理决定书”取消福建同盛建设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内容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腾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4828577.15元
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中标工期:260个日历天
建造师:陈跃辉
注册证号:闽235000808354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宇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6年 1月 13日至2016年1月15日
招标人:龙海市人民法院(盖章)
2016年 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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