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综合处理车间、传达室工程(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综合处理车间、传达室工程(PC总承包)
招 标 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地点:九十九湾河道以南、江滨路以北、环城路以东
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占地112324.56平方米(含代征绿地37173.91平方米)。规划建设1座处理能力13万m3/d的污水处理厂,采用半地下室MBR处理工艺,其中生物处理采用A/A/O工艺。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280977727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方法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0日下午15:3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 标 价:人民币大写: 贰亿伍仟伍佰玖拾捌万陆仟壹佰柒拾叁元 (小写¥ 255986173 元)。
中标工期:180日历天。
中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出水水质达到设计及环保部门验收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厂区空气质量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的二级臭气排放指标,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污泥处理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建造师: 彭建云 证号: 京111121322978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造师: 吴江 证号: 京11107080565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造师: 迟子利 证号: 京111000802341
评标专家姓名: 王辉雄、徐卫红、邱晓燕、黄向明、林建彪、陈荣贤、许海玲
废标情况说明: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4.1条款“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1点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即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6.7的要求,作废标处理;江西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4.1条款“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6点要求的人员配备,缺少两名施工员,即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6.4的要求作废标处理;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4.1条款“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4点的业绩要求,即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6.5的要求作废标处理。
公示期:2015.6.11-2015.6.13
招 标 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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