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2.招 标 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
招标人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96-6066328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小李 联系电话:0596-2968036
4.开标时间:2021年4月14日15:00时
5.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7%~11%(含7%,不含11%)】
6.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预算审核价)为94200889.79元(含暂列金5337255.26元)
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为:福建省南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4443662.72元(含暂列金5337255.26元)
项目负责人:陈智铭 注册编号:闽135171900205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目技术负责人:蒋再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担保保函形式
8.总工期: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于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车行道通车并亮灯,主体工程于2021年9月20日前完工)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并评上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鼓励创建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10.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1)江西临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承诺书(一)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15条款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2)江西中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承诺书(一)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15条款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3)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承诺书(一)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15条款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4)安徽省海陆通建设有限公司: 商务文件中未提供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1.1条款要求,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5)福建省龙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中“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1.1条款要求,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9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96-2931236、0596-2050162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