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关于“取消4000型间歇式环保型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和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信息时间: 2016/8/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取消4000型间歇式环保型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和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因此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斯贝柯(上海)机械有限公司的资格,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林泰阁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11920000 法亚(中国)机械商贸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示时间:20168262016828

监督部门: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书面提出。

 

 

招标人:漳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