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10+060~K12+360)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2017/7/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10+060K12+360)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GCXZZ[2017]-013

工程名称: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10+060K12+360)施工监理

开标时间:2017725日北京时间08:30

中标候选人: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服务费本标段监理费为人民币520万元计取。固定总价风险包干(风险系数已考虑在合同总价内,除甩项相应调减合同价款外,其他情况均不调整监理费用;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合同价中)

总监理工程师:程春强           证号:44009842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废标说明:无

评标委员会成员:刘建平、胡国华、黄巧奇、游修勋、方丰太

监督单位: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596-6620580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6-662893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及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91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国家指定媒介公开之日即可签订合同”的精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莫         电话:0596-6289989

招标代理: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朱         电话:0596-2031628

 

公示时间:2017726日起至201772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