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古龙 西溪嘉园二期工程流标公示


【信息时间: 2014/5/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古龙·西溪嘉园二期工程流标公示
1.  工程名称:古龙·西溪嘉园二期工程
2.  招标人:古龙房地产(龙海)有限公司  电话0596-6573029
3.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92-6019733
4.  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5.  建设地点:龙海市榜山镇外港洋沈海高速龙海出口处西北侧
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古龙·西溪嘉园二期工程及与三期交接部位局部三期静压方桩等施工(详见附件四:二期工程施工界线范围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8.  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9.  开标时间:20145 12 上午10:00
10.情况说明:本工程共有24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K值为10.52。进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有17家。评标结果如下:
1)、中建远南集团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中未按招标文件提供安装专业质检员(招标文件要求质检员为土建2人、安装1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5.1.5条款,按废标处理;
2)、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及质检员证书未体现专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5.1.5条款,按废标处理;
3)、厦门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5.1.5条款,按废标处理;
4)、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派的建造师为临时建造师,未提供续期注册证明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续期注册的受理证明,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5.1.5条款,按废标处理;
5)、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投标文件中甲供材料费合计为700291.5元,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约258万元不符,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8.1.6条款要求,否决你公司投标;
6)、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5.1.5条款,按废标处理;
7)、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建筑有限公司拟派的施工员有两人岗位证书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5.1.5条款,按废标处理;
8)、宏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及拟派的建造师未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5.1.6条款,按废标处理;
9)、厦门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投标文件中甲供材料费合计为700291.5元,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约258万元不符,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8.1.6条款要求,否决你公司投标;
10)、恒晟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投标文件中甲供材料费合计为700291.5元,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约258万元不符,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8.1.6条款要求,否决你公司投标;
11)、厦门市吉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投标文件中甲供材料费合计为700291.5元,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约258万元不符,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8.1.6条款要求,否决你公司投标;
12)、福建博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投标文件中甲供材料费合计为700291.5元,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约258万元不符,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8.1.6条款要求,否决你公司投标;
13)、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投标文件中甲供材料费合计为700291.5元,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约258万元不符,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8.1.6条款要求,否决你公司投标;
14)、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及拟派的建造师未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5.1.6条款,按废标处理;
15)、福建省惠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及拟派的建造师未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5.1.6条款,按废标处理;
16)、福建省惠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及拟派的建造师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第5.1.6条款,按废标处理;
通过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只有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一家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不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1.评标委员会名单:赵清华、方建华、林丰崇、朱少捷、谢建慧。
12.监督单位: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海市建设局。
13.公示时间: 2014513-2014515
招标人:古龙房地产(龙海)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201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