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西环城路南延伸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 程 名 称: 漳州市西环城路南延伸段道路工程
招 标 人: 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交易地点: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开 标 方 式: 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2% ≤K≤ 14.99%)
开 标 时 间: 2016年08月 12日 10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人民币(大写)叁仟陆佰柒拾万柒仟叁佰壹拾元伍角玖分(¥36707310.59元)
建造师姓名:王荣嵘 证 号:闽 235111130500
工 期: 总工期为 9个月
中标质量\标准承诺: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鑫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叁仟陆佰柒拾壹万玖仟贰佰捌拾叁元肆角伍分(¥36719283.45元)
建造师姓名:庄燕华 证 号:闽 235060701958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叁仟陆佰柒拾叁万壹仟贰佰伍拾陆元叁角壹分(¥36731256.31元)
建造师姓名:周锦福 证 号:闽 235111131116
评标委员会名单:周一平 洪连木 陈维强 童镇林 罗惠贞
废 标 情 况:无
监督部门: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96-2053127、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2922241、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区经济发展局0596-628996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及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91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国家指定媒介公开之日即可签订合同”的精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上述中标公示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予以公示。
上述中标候选结果公示期自2016年8月13日至2016年8月16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者,
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
招 标 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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