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漳州市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城区引调水工程)工程测量”中标人资格和重新招标的公示


【信息时间: 2018/7/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取消“漳州市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城区引调水工程)工程测量”中标人资格和重新招标的公示

 

漳州市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城区引调水工程)工程测量依法于2018年6月28日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经查实: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函中的拟担任测量项目负责人未签字及授权委托书中授权委托人未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取消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人资格,同时招标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决定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8日至2018年7月30

 

 

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


相关附件:
取消中标人资格和重新招标的公示.pdf
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