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关于“取消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泰路(上房村至长泰界)道路照明工程(一期)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和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信息时间: 2014/10/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取消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泰路(上房村至长泰界)道路照明工程(一期)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和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本工程原于20141027日上午08:30时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洲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天正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锦昌建筑有限公司。公示期20141027日至20141029日止。招标人于20141031日接到了第一中标候选人洲建集团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泰路(上房村至长泰界)道路照明工程(一期)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报告。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取消洲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因此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天正建设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人民币叁佰壹拾贰万柒仟玖佰贰拾伍元肆角叁分(¥3127925.43元);中标工期:75日历天;中标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建造师:康艺红;注册编号:闽235121253419。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锦昌建筑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示时间:201410312014112
监督单位: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漳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