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投标)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15#~29#、44#楼)室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复评)


【信息时间: 2018/6/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15#~29#、44#楼)室外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复评)

工程名称: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15#~29#、44#楼)室外工程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4.00%≤K≤7.99%)

本工程于2018年5月21日15:00时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并进行了候选人公示,在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的质疑,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8年6月15日下午15:00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国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方思恩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闽235131366803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捌佰柒拾柒万陆仟叁佰壹拾陆圆整(小写:¥18776316.00元,含暂列金及扬尘防治措施费1069713.1元)

工期: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19#-29#楼室外工程需120个日历天内完工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公示时间:20180621~ 20180624

监督单位: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596-2053127

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596-2055852

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商务评审共 5 份,经审查符合要求 4 份,不符合要求 1 份。

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基础不符合业主提供预算审核总价中各单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基础要求,低于招标控制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要求,未符合评标办法和标准6.1.3要求,商务评审未通过。

                                            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期: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