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金圆路(沧溪三路—沧溪南路)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2017/11/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金圆路(沧溪三路—沧溪南路)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金圆路(沧溪三路—沧溪南路)市政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次)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08:30

中标候选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叁拾贰万元(小写):320000元

总监理工程师:黄种杰         注册证号:福建建监-132478

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归档、工程保修期结束以及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废标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林艺平、黄小凉、林燕、徐坚、胡国华。

监督单位: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96-2053127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2927973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596-6620580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6-662893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及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91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国家指定媒介公开之日即可签订合同”的精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96-6032793

招标代理: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叶      联系电话:0596-2680609

公示时间:20171117日起至2017112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