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园区凤鸣路(龙美路至龙港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朝阳园区凤鸣路(龙美路至龙港路)工程
2、开标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建设规模:朝阳园区凤鸣路(龙美路至龙港路)工程西起龙美路,东至龙港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525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设计行车速度30km/h。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0101720元【含暂列金额:1665131元(其中含疫情防控专项费用150000元、渣土收纳费115131元)】。
5、开标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8时30分
6、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10.45%】
7、中标候选人: 福建同坤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人民币:贰仟柒佰零捌万壹仟捌佰陆拾贰元整(¥:27081862元)
项目负责人: 吴淑花 注册证书号: 闽2352010201026198
项目技术负责人: 肖爱清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8、评标委员会名单: 林展珠、姜伟烽、罗文河、陈毅军、高翠凤
9、公示日期: 2020年6月24日- 2020年7月4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10、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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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前
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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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后
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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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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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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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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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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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即2020年6 月24 日至 2020年6月26 日)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漳州龙文蓝田开发区蓝田工业园
电话:0596-2106011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36号万豪国际3幢503、504室
电话:0596-2928466
联系人:小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2100711
日 期: 2020年6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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