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九路)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1、 工程名称:圆山新城东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纵十九路)施工
2、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莫 (0596-6289989)
3、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0596-2031966)
4、交易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北起圆山大道,南至南环城路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开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15:00时
9、中标候选人:福建荣建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47680585.95元(含暂列金¥250万元)
建造师:陈坤洲 注册证号:闽235121361912 工期:总工期为 12个月。
10、评标委员会名单: 王惠林、吴旺根、江颖航、黄顺泉、蔡勇宁
11、监督单位: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96-2053127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2927973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596-6620580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0596-662893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及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91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国家指定媒介公开之日即可签订合同”的精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12、公示时间:2017年1月20日~ 2017年1月22日
13、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商务评审共7份,经审查符合要求 7份,不符合要求0份。
14、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无。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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