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综合大楼二次装修工程于2008年6月17日上午9:00时在漳州市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开标,推荐第一候选人为福建中衡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人民币柒拾捌万零贰佰捌拾陆元捌角零分(¥780286.80元),项目负责人:肖文土,证书号 3506236097 ,专业 房建贰级。但由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未响应招标文件第26.1、26.2条款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依据招标文件第26.3条款的要求:“如果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6.1、26.2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不予以签订合同,同时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由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递补。中标人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依据招标文件第25.2条款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导致招标人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中标差价等损失,其赔偿金额为该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排序在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之差额;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工期延误等损失。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情节严重的, 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有投资招标项目的投标,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现推荐华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综合大楼二次装修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恒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人民币捌拾捌万柒仟贰佰壹拾肆元捌角玖分(¥887214.89元)项目负责人:林美雄,专业:装饰贰级,证书号:3506222820。
招标人:华安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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