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港路(水仙大街-碧湖路)道路工程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2019/8/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丽港路(水仙大街—碧湖路)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 程 名 称: 丽港路(水仙大街—碧湖路)道路工程

    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电话:0596-2128189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96-2159281

招标范围和内容:丽港路(水仙大街-碧湖路)道路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

开标时间:20198210830

中标候选人:福建八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人民币壹仟零贰拾玖万玖仟零壹拾捌元捌角壹分(小写:10299018.81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工期总工期:3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庄和榕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      注册证号:235191906601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备注

福建省磐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商务文件初步评审办法和标准4.1.7条:所填报的工程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2019年7月24日答疑第二2条)要求,否决该单位投标。

 

评标委员会名单:吴舒昕(组长)蔡荣谦黄开明陈联鹏郭胜斌

公示期限:2019822-20199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注:根据闽发改规【2018444号文规定,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天。

监督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电话:0596-29312360596-21281060596-2105976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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