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高安镇自来水建设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华安县高安镇自来水建设工程
2、招标人:华安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邹先生 (13606997762)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0596-2961882)
4、交易点: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漳州市华安县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新建净水厂及输配水管线长15公里等配套设施,日供水能力6000m3/d的自来水厂;工程服务范围为华安县高安镇区及7个行政村和一个国营林场,包括絮凝、沉淀、过滤等净水设施,清水池,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9、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1日上午9:00时
10、第一中标人: 福建省华安县建筑工程公司
建造师:杨小榕 建造师岗位等级: 二级建筑工程
注册证号:闽235000826454 中标工期: 28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中标价: 5441856元
11、第二中标人: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第三中标人:福建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评标委员会名单: 吴溪源、邱晓红、游建忠、陈银和、林隽生
14、公示时间:2009年10月12日~2009年10月21日
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4份,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4份,不符合要求0份;经过符合性、响应性评审,投标文件符合要求 3份, 不符合要求 1 份。经过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符合要求 3 份,不符合要求0份。
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
漳州市昌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未经法人代表、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违反招标文件第18页第4.1.2条的规定,给予废标处理。
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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