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漳州市支队指挥中心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工程(主楼)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2/10/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0]16号文批准建设。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2招 标 人:武警漳州市支队
1.3工程名称:武警漳州市支队指挥中心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工程(主楼)
1.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9335 m2 ,空调面积5473m2,总投资额约为300万元。 
1.5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1.6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1.7质量标准:合格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承包方式: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应负责中央空调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需要的安装材料和部件由中标人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总承包。
1.10“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本工程的货物也可简称设备。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武警漳州市支队指挥中心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工程(主楼),地上九层框架结构,具体以武警漳州市支队提供的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90日历天(与装修工程同步竣工)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4.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机电设备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不分主项和增项),并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他要求必须符合空调招标的国家法律相关规定
    4.3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或经销商,信誉良好,有正常、顺畅的供货渠道和生产能力。
4.4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需遵守如下规定:
a)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
    b)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各成员名义单独参加投标,也不得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请于 2012年10月312012年11月6,每天上午8 30 分至 11 30,下午1500分至1700,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八达大厦十四层)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11221200前(指款到达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帐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玖仟元整(¥590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610 2010 0100 1837 86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1123900,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单位:武警漳州市支队,联系人:阮先生,联系电话:2927917 ,传真:2927917
   10、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2117上午12:00前与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小占 联系电话:0596-2932107,传真:0596-2932107
   11本招标文件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于福建招标与招标网
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
 
 
                                                 招标人:武警漳州市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