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吴宅小学、坂美小学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台商投资区吴宅小学、坂美小学扩建工程设计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6】136号文、漳台经【2016】137号文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吴宅小学、坂美小学扩建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吴宅村、坂美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总额:(1)吴宅小学: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025.3平方米,其中原校园占地约3988平方米,新增规划用地面积约5037.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一栋五层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一栋三层的体育馆,总建筑面积1212平方米,对学校操场进行平整土方、配套建设200米环形橡胶跑道,并在跑道内场地布置足球场1个,跑道西北侧分别设4m×6m旗台一座,篮球场1个、沙坑1个;新建综合楼后侧设停车位9个,非机动车车棚165平方米,膜结构720平方米。校园内设文化墙25米,橱窗式宣传栏30米,布置花坛、花池等校园景观。校园内场地硬化面积为2038平方米,绿化面积730平方米;建设学校围墙449米,于校园主大门设电动门8米、次大门设电动门7米,并于两个大门旁各设12平方米门卫室一间,等附属配套设施以及配套的变压器、水电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约2827.9万元。(2)坂美小学: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789.375平方米,其中原校园占地约4016.95平方米,新增规划用地面积约6772.425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五层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364.4平方米,一栋四层的体育馆,总建筑面积3484平方米,对学校操场进行平整土方,配套建设200米环形橡胶跑道,并在跑道内场地布置足球场1个,跑道北侧分别设沙坑1个及配套建设器材4项,篮球场和排球场各一个;校园内设文化墙30米,停车位9个,非机动车车棚150平方米,布置花坛、花池及种植园地等校园景观,校园内场地硬化面积为2012平方米,绿化面积1453平方米;建设学校围墙442米,12平方米门卫室一间,学校主出入口设8米电动门以及变压器、水电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约4462.3万元。
2.4. 投资总额:吴宅小学:项目投资约人民币282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512.5万元;坂美小学:项目投资约人民币446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972.9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各阶段设计,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6.2. 内容: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消防、人防、安防、环保等所有专业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7. 工可设计周期: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单体方案设计、人防方案、综合管线图、日照分析等方案设计的修改、调整、优化、审批等工作,并配合做好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及提交方案设计文件(送审稿);
②方案设计文件经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③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完整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送审稿含全套电子版),自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提交之日起15日历天内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审批,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报批稿含全套电子版);
④自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审批通过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自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之日起15日历天内取得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⑤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8. 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成果应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 中标人应具备本招标范围中所有项目涉及的相应资质[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咨询建筑行业资质)资质等,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中标后需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编制并通过审查,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设计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如需书面材料请至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荣昌广场C幢2506)自愿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05月 20日北京时间11: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漳州角美支行
账 号:4234 6199 4068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泓业2016漳招(023)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5月23 日08 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zzztb/),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投标人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等资料的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2. 在签到及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时,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项目设计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 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漳州市建设信息网等媒介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邮编:363107;
电话:0596-6766603 联系人:小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荣昌广场C幢2506,邮编:363000;
电话(传真):0596-2159771;
联系人:小陈;小向;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