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漳州市气象局的招标编号为 闽联审合【2015】(漳)DL003号 的漳州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信息处理中心项目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4】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漳州市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及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信息处理中心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金峰管委会以南、规划道路以东;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346.27平方米 , 实际用地面积11320.78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4210平方米(地上面积12210平方米,地下面积2000平方米;)主楼建筑面积:9513平方米,裙楼(气象科普馆1期)建筑面积1397平方米,气象科普馆2期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不计容)。项目主要建设气象防灾中心业务用房、气象科普馆、室外气象科普基地,配套绿化、停车场、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5534.8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人民币 3957.6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勘察(含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含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及后续服务工作;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5 年 12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 月。
3. 勘察设计周期、质量要求:
3.1. 勘察周期要求:从签订合同书后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结果,初步结果提交后7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正式稿);
3.2. 设计周期要求:签订合同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任务及工程概算,提交相应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送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送审批,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3.3.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4.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4.3. 根据闽建[2013]6号文规定,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相关文件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若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则应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且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4.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5. 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红线图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纸质材料,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 7 月 6 日8时3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6 日8时30分;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7 月 6 日8时30分,开标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8.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4.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由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代替。
9. 费用
9.1. 本次招标设计费为¥600000元整,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中标后不调整。
9.2. 勘察服务费以单价100元/米·进尺计取,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中标后不调整。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漳州市气象局 ;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同新巷9号,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7096782 传真: 0596-2064320 ;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区216号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667766 ;
传真: 0596-2667678 ;
联系人: 小罗 。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