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ZJL第2013(012)号-1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的招标编号为FZJL第2013(012)号-1的石仓南路(水仙大街至江滨路)道路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漳龙发改审[201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和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石仓南路(水仙大街至江滨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北起水仙大街,南至江滨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746.834米,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道路红线宽度30M,两侧城市道路绿化各15米;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702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投资约57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6.2. 内容:工程勘察及全路段路基、路面、交通、桥梁、桥涵、给水、排水、道路照明、电力、弱电、管线综合、绿化、交通工程等项目的设计;
2.7. 设计周期要求: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审计止
2.7.1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历天内提交经修改后的方案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 5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20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待征地拆迁完成后15天内,再提交详细勘察报告;
2.7.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15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2.7.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20日历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7.4 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
2.7.5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及建设部163号令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
3.1.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甲级专业设计资质;
3.1.2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专业资质;
3.1.3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具有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路桥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自2008年1月份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II级次干道及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其中道路规划宽度≥30米且道路长度≥1000米,且至少含一座单跨20米及以上跨河桥梁。(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等非城市道路不属于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5. 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07月08日至2013年 07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1幢C座2501号(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或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3年 07月29日 17:00时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人民币(¥18000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7月30 日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四楼;
8.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注: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购买招标文件证明、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持身份证、职称证书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本次招标工程勘察设计费(含测量等)为按人民币玖拾万整(¥90万元)。以上费用包含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本招标工程勘察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基础上,要求道路红线范围内加密布孔勘察(约30米间距),绿化带按设计要求。固定总价包干。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龙文石仓迎泰楼五楼,邮编:363000;
办公室电话:0596-7055781
联系人:小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1幢C座2501号,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6550 传真:0596-2966551;
联系人:小黄。
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帐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