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角美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四次招标)


【信息时间: 2013/6/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龙海角美开发区供水水厂的编号为闽建融(Z-2012)招字030号的龙海市角美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017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角美开发区供水水厂,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业主筹集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龙海市角美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位于龙海市角美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供水总规模16200吨∕日,农村供水保证率95%。主要扩建角美开发区供水水厂1万吨/日水处理构建物1座及更换加压水泵,铺设UPVC管、镀锌钢管,以及安装管道闸阀、球阀、排气阀、水表等附属工程。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3978万元。其中本次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2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测量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2.6.2 内容: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测量及将施工图送审等后续服务工作)。

2.7 勘察设计周期:

2.7.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岩土勘察报告,并应能满足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及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2.7.2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任务,并向招标人提交相应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送审批;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勘察和设计相关资质:⑴工程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⑵工程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两个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双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双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2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勘察负责人)未处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规定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勘察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师(岩土类专业)职称;

3.6 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设计单位且尚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二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7 根据闽建筑[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筑【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619日至2013625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8 30分至 1130分,下午 3 00分至5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下列地点之一办理招标资料招标资料一经办理,不予退还):⑴、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⑵、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即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371117:00时(含2013711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712900分,提交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代替(须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总额暂定为:¥29.45万元,实际设计费结算时按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造价为基准价进行计算;

8.2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110元,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角美开发区供水水厂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福龙工业园   邮编:363000

电话: 0596-6766536                  传真:0596-6766869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  邮编: 363000 

电话: 0596-2926609        传真:  0596-2965066

联系人: 小张、小朱。

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帐户,以收款人的收款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龙海角美开发区供水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