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角美吴宅片区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角美吴宅片区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以漳台经【2015】1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污水管网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市角美吴宅片区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西南部,鹰厦铁路以南,324国道以北,角江路与324国道交叉口附近。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城市支路3条,总长度2278米,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18米、15米、15米;排洪渠全长2.5公里,其中排洪渠最大流量为14m3/s。道路具体如下:
①坂上东路:长366米,宽度18米,起点324国道,讫点临港路,支路。
②临港南路:长843米,宽度15米,起点西侧红线,讫点东侧红线,支路。
③临港北路:长1069米,宽度15米,起点西侧红线,讫点角江路延伸路,支路。
2.4.投资总额:人民约1961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人民币约12318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污水管网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但不限上述范围)以及按照《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闽安监管二〔2013〕42号)的规定,实施“三同时”。
2.5.2.招标内容:漳州市角美吴宅片区市政配套工程内3条道路的路基、路面、排水(雨、污水)、箱涵、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环卫、灯箱广告线路、公共电话亭、公交停靠站、综合管网(弱电、燃气、电力、消防、给水)等配套工程以及排洪渠的勘察设计工作,编制“三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三同时”设施纳入主体项目设计方案;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设计。
2.5.3.设计工作内容:包括道路路基和路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工程、综合管线(电力、弱电等);道路绿化、规划区内排洪渠等工作及后期服务。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6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60 个月。
2.7.设计周期:
2.7.1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领取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止。
2.7.2漳州市角美吴宅片区市政配套工程共包含3条道路及排洪渠,每条道路或每项排洪渠的勘察设计周期具体如下: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污水管网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人发出指定道路((排洪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书之日起10日历天之内提交经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污水管网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污水管网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概算):招标人发出指定道路((排洪渠)的初步设计任务书之日起15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方案设计、概算)送审稿及初勘报告,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方案设计、概算);
③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会完成后设计单位在收到指定道路((排洪渠)的会议纪要(含专家组意见后)25日历天内提交指定道路((排洪渠)的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及详勘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效果图)和地勘报告。
④后续设计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设计周期含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勘、详勘及测量工期,初勘、详勘勘察成果及测量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级的需求。
2.9.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两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备注: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中标人若不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应在中标后委托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但所委托单位应经招标人确认,相关编制及审查费用已含在勘察设计费报价中,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付。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道路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应为:地质或岩土专业,且为本单位员工。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6月10日上午8:3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注:①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②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0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1.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2.2.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
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本工程勘察设计费的投标报价以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中标计价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固定不变,以本项目工程具体实施的建安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作为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的计费基准。项目业主确定的固定计价费率为2.0%。勘察设计服务费已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污水管网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设计费用与勘察费用、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费用(不含概算评审费、施工图审查费、地质勘探成果审查费)及后续设计服务费等(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四楼 ,邮编:363107;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839628889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邮编:363005;
联系人: 小殷、小许 电话/传真:0596-263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