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绿化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九十九湾(孚美桥至水仙大街)景观绿化项目设计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龙文区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九十九湾(孚美桥至水仙大街)景观绿化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沿线河道长约5.168公里,两侧岸线总长约10.336公里,主要在两岸各6米范围内进行绿化及景观绿道的建设。投资总额:人民币约5000万元。
2.4.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文区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九十九湾(孚美桥至水仙大街)景观绿化项目的工程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含必要的工程勘察);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工程建设周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近三年至少完成1项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园林景观设计项目业绩。注: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设计合同书上载明的完成时间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若设计合同书上未载明完成时间,则以发包人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为准)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可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 15000 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4月13日上午 8 : 30 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6.3.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3.3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4 月 13 日 8 时 3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9、费用
9.1按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下浮40%(设计服务费用含初步设计评审会务费、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计费额暂定为5000万元,最终以财政局审核的工程建安造价为准。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石仓龙文城建中心二楼 ,邮编: ;
电话: 18050707745 传真: ;
联系人: 小许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95-26号四楼401,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13128 传真:0596-2913128;
联系人:小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