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科浦佳苑安置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4/7/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科浦佳苑安置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项目编号闽聚星招字【2014】漳第018科浦佳苑安置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漳蓝管[20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和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科浦佳苑安置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朝阳镇,东至:纵一路;西至:九龙大道;南至:横四路;北至:港昌企业。
2.3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用地面积248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5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4642平方米,地下室约15000平方米。项目同步配套小区路面硬化、绿化、消防、安防、供配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勘察设计、建筑、结构、室内外给排水、室内外强弱电、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室外道路、环保、路灯等配套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各阶段工作,设计深度达到规范要求。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2.46 亿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及方案设计、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
2.6.2 招标内容:红线范围内地上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含人防)以及室外道路、综合管线(含室内外给排水、室内外强弱电、室内外消防、智能化、路灯)、停车场、环保、景观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及方案设计,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建筑初步设计、概算、建筑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该项目建设期限拟定为3年。
2.8勘察周期: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进场勘察之日起30日内提交勘察报告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5日内提交审查通过的地质勘察报告书;
2.9 设计周期:70日历天。其中发包人通知开始设计之日起 20 日内提交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含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 20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报批稿,审查通过后 10 日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查通过后 10 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3.0 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3.1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并以各自承担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含两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4.4投标人(牵头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设计业绩要求;勘察企业应具备一项建筑层数>14层的房屋建筑工程勘测业绩(含初勘、详勘及一项基坑深度为6米以上的基坑支护设计业绩;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项建筑层数>14层的房屋建筑工程勘测业绩(含初勘、详勘 [“类似项目业绩”特征以勘察、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载明的数据为准;其中基坑支护设计业绩可提供工程履约证明书(业主出具)。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基坑支护设计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类似业绩可为不同一个项目。] 
4.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23日至2014年727日必须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5.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排序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8138:30时(含2014年8138:3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指定帐户以潜在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网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所提供的帐户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元整(小写¥:38000.00元)。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813日上午8:30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8.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费用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石仓迎泰楼附属楼三楼   ;电话:0596-2128365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2栋906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郭、小王
电话:0596-2682006               传真: 0596-26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