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芗城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芗城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以专题会议纪要[2023]5号、漳芗发改审〔2023〕6号、漳芗水利〔2023〕10号、漳芗发改审〔20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市芗城区(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珠里溪流域、恒坑溪流域、溪园溪流域。建设内容主要句括:(1)控源截污工程;(2)河道内源治理工程;(3)生态修复工程;(4)尾水资源化利用与生态补水工程;(5)水安全保障工程;(6) 智慧水务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6918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55624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芗城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监理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内容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4977128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从勘察、设计、工程开工准备到工程完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 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含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其中施工工期 109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2013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8日内已完工的建安费不低于3600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或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或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和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专业高级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1日8:00:00时至2023年10月17日9: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09:3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电子保函
☑其他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 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地 址:https://ggzyfw.fujian.gov.cn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瑞京213号
联系电话:0596-2033783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