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二次装修、附属楼及室外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漳龙发改[2010]25号、[2012]81号),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文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二次装修、附属楼及室外工程
2.2.建设地点:龙文南路西侧、市博物馆南侧
2.3.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7140.5平方米。
2.4.投资总额:建安工程费约1100万元。
2.5.监理范围和内容
2.5.1. 监理范围:检察侦查技术综合楼二次装修、附属楼、室外工程、智能化、空调系统及附属设施等。
2.5.2. 监理内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
2.6.1施工阶段:监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且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归档完成。
2.6.2缺陷责任期:壹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计算)
2.7.质 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丙级或丙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4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
3.5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9月 14 日至2012年9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3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点购买招标资料:
①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②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 9 月 26 日17时00分前
6.2.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9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96-216407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嘉明大厦301 邮 编:363000
电话:0596-2898687 传真:0596-2898878 联系人:小卢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