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石浦路(龙浦路-龙港路)市政道路工程(K520--K985.634)施工监理


【信息时间: 2016/9/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石浦路(龙浦路-龙港路)市政道路工程(K520--K985.634)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广厦ZZ20160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石浦路(龙浦路-龙港路)市政道路工程(K520--K985.634)施工监理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漳蓝管经【20168号、漳蓝管经【2016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融资及业主自筹,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道路长465.634m,道路红线宽30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市政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安全设施、照明工程、环境保护及景观工程等,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相关内容
2.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委托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保修期满止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设计单位:/
2.7监理费的计算方法: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以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的监理服务费费率发包价为1.60%监理费用按实结算,经龙文区财政部门及龙文区审计局决算审计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乘以中标的监理费率计取。除此之外,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监理人附加工作或额外工作所产生的报酬,都包含在前述计算的监理报酬中,委托人无须支付监理人的任何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或类似的费用。监理费用按固定价格包干,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3.投标人资格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进行注册,监理部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建【201335号文规定。
3.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在我市建筑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前,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证明》。
3.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开标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928日至2016102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6 10 251200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本工程项目以下账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开户名称: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蓝田支行
    号:411764713415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61026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二)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三)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ctc. 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等媒介发布。
9.招标代理服务费
9.1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价格【2002】第1980号标准的7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9.2 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505号标准缴交建设工程全部交易服务费(含招标人支付部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96-21036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九龙官邸D501,邮编: 363000
电话:0596-2893818 传真:0596-2893818
联系人:小沈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012016092621751135769]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石浦路(龙浦路-龙港路)市政道路工程(K520--K985.634)施工监理.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