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2]1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 南靖发展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靖县靖城镇沧溪村;
2.2主要建设规模如下:总用地面积27973平方米。新建规模为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2875.7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自招标人通知进场后至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
2.4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以及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监理费:发包价为45.06万元。(备注:该监理费用已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监理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因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企业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近3年内监理完成且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1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投标人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竣工工程监理业绩应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备案表)电子扫描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对投标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3.8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投标人若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证明》(因时间关系,驻漳备案证书未能及时颁发的,应附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已通过备案相关证明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6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并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 年12月13日12时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7.4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南靖发展水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
账 号:35001662433052536227
备注:投标人电汇或转帐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招标编号:泉州建研漳招(监)字[2016]047号,否则招标人无法辩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帐证明,由此造成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4日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刊登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靖发展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靖县靖城镇
联系人:洪琳 电话:18959675087
招标代理: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向荣大厦20B 邮编:363000
联系人:林丽珠 电话:0596-2396777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